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旅游局主要职责是: (一)贯彻执行国家、省旅游业发展和外事、侨务工作的方案、政策及法规;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;研究制定全县旅游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政策措施;编制旅游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。 (二)负责组织全县旅游资源普查、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;指导协调重点旅游区域的规范开发建设;指导协调并参与全县旅游景区(点)、度假区及旅游住宿设施建设;负责重点旅游项目的规划论证和审核报批工作;负责旅游景区(点)的质量等级评定、申报和管理工作;指导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;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旅游商品、纪念品的开发。 (三)研究拟定全县旅游市场的开发战略;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;组织实施全县重大旅游节庆活动;组织指导重点旅游产品的开发。 (四)对全县范围内经营旅游业务的企、事业单位进行行业管理;负责全县国内旅行社的审核、申报和日常管理工作;负责旅游星级饭店的申报及管理工作;贯彻执行国家、省各类旅游景区(点)、度假区、旅游住宿、旅行社、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。 (五)监督、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,受理旅游投诉,依法维护旅游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;参与协调旅游安全、旅游娱乐和旅游交通、通讯工作。 (六) 负责管理全县外事、侨务工作,组织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;协调本地区涉外单位的外事活动计划、请示报告,指导本地区各部门的外事接待事宜;加强同全国、全省旅游部门的联合与协作,扩大旅游业对外开放。 (七) 指导全县旅游行业的教育、培训工作;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人才培养规划;组织指导旅游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和等级考试认证;负责导游人员的管理工作;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。 (八) 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工作,指导全县旅游信息网建设。 (九)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。 (十)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地址:湖北长阳县龙舟坪镇
邮编:443500
电话:0717-532288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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